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瑞安华瓯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分公司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海缆及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南麂列岛与北麂列岛之间的海域。
2.2 规模:300MW。
2.3 工程概况: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本项目场址位于温州瑞安市南麂列岛与北麂列岛之间的海域,工程场区呈不规则多边形,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42km,平均水深17m~22m,东西向最长约12.0km,南北向最宽约4.0km,涉海面积26.3km2。
本工程配套设置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计量站,均按最终规模进行电气和土建设计。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以1回220kV海缆登陆并至陆上计量站,通过1回220kV线路送出至电网。
2.4 标段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如投报不同标段时,应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时注意按标段上传,不要混淆。
标段一: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66千伏海缆及附属设备
标段二: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220千伏海缆及附属设备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所有风电机组之间,以及风电机组与海上升压站之间的66kV及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其附属设备。
2.6 交货地点: 海缆交货地点为本标段中标单位工厂码头。本标段投标人提供满足出运条件的靠船码头与各类装船、起重机械供海缆施工方使用,并完成海缆装船工艺过程中码头工作面上的操作内容。本标段投标人负责过缆至海缆施工方运输船只,并进行船上交接试验,试验通过后方可移交给海缆施工单位。海缆及附属设备的海上运输、海缆的安装敷设以及海缆竣工交接试验由海缆施工单位完成,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及指导。
2.7交货期: 计划第一批交货日期2024年4月30日,计划第二批交货日期2024年5月30日,以满足工程进度为要求。具体生产批次及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一:
3.2.1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相同品牌、相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3.2.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66kV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交流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二:
3.2.1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相同品牌、相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3.2.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220kV及以上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交流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19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南麂列岛与北麂列岛之间的海域。
2.2 规模:300MW。
2.3 工程概况: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本项目场址位于温州瑞安市南麂列岛与北麂列岛之间的海域,工程场区呈不规则多边形,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42km,平均水深17m~22m,东西向最长约12.0km,南北向最宽约4.0km,涉海面积26.3km2。
本工程配套设置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计量站,均按最终规模进行电气和土建设计。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以1回220kV海缆登陆并至陆上计量站,通过1回220kV线路送出至电网。
2.4 标段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如投报不同标段时,应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时注意按标段上传,不要混淆。
标段一: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66千伏海缆及附属设备
标段二: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220千伏海缆及附属设备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所有风电机组之间,以及风电机组与海上升压站之间的66kV及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其附属设备。
2.6 交货地点: 海缆交货地点为本标段中标单位工厂码头。本标段投标人提供满足出运条件的靠船码头与各类装船、起重机械供海缆施工方使用,并完成海缆装船工艺过程中码头工作面上的操作内容。本标段投标人负责过缆至海缆施工方运输船只,并进行船上交接试验,试验通过后方可移交给海缆施工单位。海缆及附属设备的海上运输、海缆的安装敷设以及海缆竣工交接试验由海缆施工单位完成,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及指导。
2.7交货期: 计划第一批交货日期2024年4月30日,计划第二批交货日期2024年5月30日,以满足工程进度为要求。具体生产批次及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一:
3.2.1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相同品牌、相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3.2.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66kV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交流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二:
3.2.1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相同品牌、相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3.2.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220kV及以上三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交流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1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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