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数量:
1.1标的物:废渣、废焦混合物。
1.2数量:约1000吨。(结算时按实际过磅量为准。)
2、合同期限:汽运自提,中标后10日全部清空。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16:00时。
4、
二、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及招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要求:
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客户自用加工处理的,需有处置该类产品的环保资质和技术能力,有处理固废或工业废渣的营业执照、环评报告及项目批复、排污许可证等资质,需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场地堆放、处置加工(提供符合规范的场地照片并盖章);中间商采购给终端客户的,需提供自身有该类产品处置、采购、运输资质的营业执照,同时与终端客户的合作协议以及终端客户处置加工该类产品的环保资质和技术能力(有处理固废或工业废渣的营业执照、环评报告及项目批复、排污许可证等)。
2、注意事项:
2.1因投标物资的特殊性,请到现场看货并给予确认。
2.2同一控股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产品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若投标单位不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却执意参与报价并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此造成我方招标工作延误的,同时扣罚其全额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
2.5为确保正常生产,预防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外排产生堆积胀库影响生产,或出现环保问题、发生异常事件,中标后签合同需按合同总金额的10%~20%交履约保证金。
2.6 要求做到10日内全部清空现场堆放量,否则按合同条款考核(以实际库存为准)
2.7招标方不对标的物做任何质量承诺,中标方不得提出任何的质量要求。
2.8资格审查:资格前审。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方资格审查后才能参与线上竞价。
2.9、销售方式:线上竞价。竞价网址:https://www.ouyeel.com。
2.10、合同签订单位:江西新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其它:
招标单位: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地 址:江西新余市渝水区团结西路466号(原新钢营销中心)
邮 编:338001
招标工作咨询:新钢招标办公室 杨宇 电话:0790-6292310
业务详情咨询:新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刘煜 电话:0790-6294613
新钢能源环保部 王涛 电话:15707901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