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生产辅助工作二标段业务外包。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辅助工作二标段业务
2.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辅助工作二标段业务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街9号,交通方便。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14万吨锌、6万吨铅,属大型有色金属冶炼企业。
2.4项目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街9号
2.5招标范围:生产辅助工作二标段业务工作内容如下:
(1)卸矿、破碎(含辅料)、洗袋(含辅料)、洗车及卫生清理、设备维护工作;
(2)制液厂备料系统维护工作;
(3)制液厂中和除铁辅料添加、压滤机卸渣及周围卫生清理工作;
(4)制液厂硫回收辅料添加(木质素配制)及周围卫生清理、压滤机卸渣及周围卫生清理工作;
(5)铟回收辅助生产工作(铟浸出压滤机卸渣、原辅料添加、周围卫生清理);
(6)制液厂中和除铁厂房内压滤机500平米滤板、滤布更换及清洗工作;
(7)制液厂中和除铁厂房内压滤机300平米滤板、滤布更换及清洗工作;
(8)其他压滤机滤板、滤布更换及清洗工作;
(9)电锌厂净液压滤机下渣、海绵镉压饼及周围卫生维护工作
(10)电锌厂剥锌业务工作;
(11)电锌厂净化、镉回收滤布更换及清洗工作;
(12)电锌厂阳极板修复业务工作;
(13)锌粉库装桶工作;
(14)物料破袋、装袋工作;
(15)电锌厂电解槽清理工作;
(16)铅熔渣、含锌渣等渣物料破碎;
(17)物料倒运工作;
(18)渣物料外销装车工作;
(19)硫磺制备辅助生产工作。
2.6 项目服务期限:2024年3月1日起—2026年11月31日止。
其中:第一次签订期为2024年3月1日起—2024年11月31日止,第二次签订期为2024年12月1日起—2025年11月31日止,第三次签订期为2025年12月1日起—2026年11月31日止,其中第一次为直接签订,第二次合同视第一次签订期履行情况而定,第三次合同视第二次签订期履行情况而定。第一次为直接签订,第二次合同视第一次签订期履行情况而定,第三次合同视第二次签订期履行情况而定。若履行情况不好招标人可选择不续签,投标人不得因自身服务能力不足等原因向招标人申请索赔。
2.7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执行。
001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辅助工作二标段业务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资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承诺书。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以证明材料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团队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应具备类似业务的管理经历,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社保证明(或聘用证明)。
3.5.2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投标人必须设置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严禁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标准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至少一名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具有2年以上安全管理经验),专职安全员需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提供人员配置清单及人员的身份证、安全管理资格证)
注:①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年限,以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首次发证日期为准。②从业人员数量按投标人技术文件中响应的用工人数为依据。
3.5.3特种作业人员
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人数应根据实际作业要求进行考虑)需持有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持证上岗承诺书或相应的证件。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制度完善、机构设置符合要求,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2个月内无一般及以上的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并在本项目中满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文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与现场人员保持一致,不允许随意更换(若需更换,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4)若存在“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 、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经常性‘抱团’投标等围标串标 、高风险迹象”将否决有关投标人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01-09 09:00至2024-01-19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