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第一部分舟山电厂2024年4-6月4号机组及部分外围公用系统设备日常维护内容包括除4号机组汽机本体、调速系统、本体油系统、发变组、锅炉本体、空预器等招标方维护范围外的4号机组所有系统、设备及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公用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主要内容含定期维护保养、日常巡视检查、定期试验、定期工作、定期检修、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管路及系统维护、文明生产等相关的工作。
计划工期为:自 2024年4月20 日至2024年 6月30 日。实际截止日结合三期机组2024年的基建调试及运营进度调整。(暂定72天按日据实结算)。项目地点:舟山电厂。
第二部分舟山电厂2024-2027年机组及公用系统设备日常维护内容包括舟山电厂3号机组除汽机本体、调速系统、本体油系统、发变组、锅炉本体、空预器等招标方维护范围外的3号机组所有系统、设备;包含4号机组和5号机组所有的系统、设备;包括3号机组、4号机组、5号机组、6号机组制粉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包括全厂公用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主要内容含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日常巡视检查、定期试验、定期工作、定期检修、设备缺陷处理、事故抢修、管路及系统维护、文明生产等相关的工作及四台机组磨煤机的日常轮换大修。设备检修维护范围不包括电气二次和热工的部分核心设备以及吹灰器、化学仪表、固定起重机械、电梯、暖通、特殊消防系统的维护,不包括脚手架、保温、防腐。
计划工期:自 2024 年 7月1日至 2027年 6月30 日。(总工期36月)。 实际维护工期的起始日根据舟山电厂三期机组的基建进度由招标方通知,36个月总工期不变。项目地点:舟山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承修类、承试类壹级资质。(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主机日常维护合同业绩2份(主机日常维护需包括汽轮机、锅炉和发电机的维护),且至少已完成维护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