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所在地荆州市位于湖北省中南地区江汉平原西部,地势平缓,自然地面标高在28.3~30.65m(为1985国家高程系统)之间,厂址位于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距沙市区中心直线距离约6km,距离荆江大堤3km。一期2×33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于2009年12月建成投产,供热能力2×280t/h,两条供热管网向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18.5km2范围供热。一期工程为二期预留了良好的扩建条件,本期工程用地从一期工程主厂房扩建端起向北300m,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
项目水源设计采用二次循环运行方式,以长江为补充水源。取水口距电厂直线距离约3公里,取水方式为趸船取水,电厂一期取水趸船上预留了二期扩建的水泵安装位置,本期工程取水设施将与一期工程共用。
项目接入系统审定的方案为:本期两机组均以发电机-变压器-线路单元接线,出线2回,以220kV一级电压接至周家岭变,线路长1.6公里。
整个厂址的进厂道路、运灰道路、贮灰场、厂外补给水管线等基础设施均已建好,不需另外扩建。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水源、交通运输、煤源、接入系统等条件基本明确或落实,具备本期建设容量2×350MW的建厂条件。
2.1.2招标范围:
长源电力荆州热电厂界降噪治理EPC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厂界隔声屏的降噪设备、材料及其土建基础和安装结构的勘察、设计(投标人设计的施工图纸必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制造、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消缺、验收监测、环保评价及验收及其它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工程地点:湖北省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能长源荆州热电电厂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噪声治理E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火电机组噪声治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