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上海石洞口二厂、上海石洞口发电公司2024年度技术监督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
2.2 规 模: 目的为了继续巩固招标方技术监督的良好局面,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全过程有效监控状态,满足电厂技术管理模式的要求,实现对设备状态监测的全覆盖,保障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的运行。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024年度技术监督检测服务项目招标标段包1,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技术监督检测服务项目招标标段包2
2.4 服务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350号
2.5 服 务 期: 2024年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见技术规范书附件1。技术服务项目以签订合同为准,具体技术检测服务项目可根据电厂实际需求调整,按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调试电源工程类甲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CMA计量认证或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方须提供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2项及以上技术服务或技术监督检测或技术支持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3.2.3投标方须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若只参与标段一或标段二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时,标段一和标段二须保持同一报价水平,否者将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无效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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