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批户用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批户用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二次),招标人为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批户用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积极参与。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DZB-2023057;
2.2.工程名称: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批户用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二次);
2.3.建设地点:全国范围内,具体建设地址由招标人负责确定,中标人将设备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建设地点。
2.4.供货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供货周期:2024年12月30日完成供货;
2.6.质保期:10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货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需具有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网上查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网上查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00时 00 分至 2024年 01月09日 23 时 59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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