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鄂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由公司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煤电联营”模式合资开发建设,由合资公司负责本期工程建设与运营,注册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资金国内融资贷款。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机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本项目2022年列入湖北省“十四五”电力建设规划,2023年1月17日获得湖北省发改委核准,计划2023年12月动工建设,2025年12月#1机组投产,2026年3月#2机组投产。
厂址位于湖北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东北面约2km黄家矶上游南岸,距武汉市区约30km,项目背靠码头、坐拥铁轨,交通发达,输煤得以保障,拥有“江湖海直通、水铁公联运”的优势。
本次招标范围含2台机组所需的凝结水泵,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进度要求,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且须满足招标人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的节点要求。
2.4交货地点: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施工工地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投运时间为准)必须具有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不少于4台100%全容量凝结水泵投运业绩,其中至少2台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并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及相关投运证明。
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00:00至2024年01月15日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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