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主楼安装有:1、电子巡更系统;2、服务器、工作站及打印机;3、无线对讲系统;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5、出入口控制系统;6、停车场管理系统;7、智能照明系统;8、入侵报警系统;9、信息发布系统;10、旗杆系统;11、访客系统;12、有线电视系统13、楼宇自控系统14、智能车牌识别系统、行人控制系统、空降门系统,为了保障弱电系统安全运行,需要进行设备年度维护保养及专用零配件采购更换服务。
维保方式为 全包 (全包/半包),维修配件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由投标方承担;合同执行期间,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据实结算,维修零配件清单详见附件5.2.2。
2.1.2服务地点:本项目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 主楼,地处中轴路与北二环路交汇点的东北角,交通方便。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重要提示:(1)投标人不得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投标人中标后弃标的,招标人将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并按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将其纳入失信处置名单。签约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履约的,招标人有权追究相关违约责任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相应损失。(2)项目终止风险提示:采购人项目来源于业主委托,如因业主撤回委托(或业务委托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本项目成交合同将发生终止的风险,招标人履行提前通知告知中标人义务,但不承担中标人因本项目投入的相关成本,请投标人审慎投标,一旦投标默认为接受本提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9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