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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金大地公司综合智慧零碳电厂单元工程(一期 132MW/963.478MWh)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8     浏览:1    
核心提示:河南省漯河市金大地公司综合智慧零碳电厂单元(一期)EPC总承包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条件立项情况:已立项
    河南省漯河市金大地公司综合智慧零碳电厂单元(一期)EPC总承包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简单介绍: 132MW/963.478MWh 铅碳电池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分两 批次实施, 首批次规模不超过 24MW/175.178MWh(暂定, 具体由发包人合同签订时要求为准)。

项目地点: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

2.2 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标段 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文件价 格(元)

1

河南省漯河 市金大地公 司综合智慧 零碳电厂单 元(一期) EPC 总承包

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有关规程规范要求,为河南省漯河市  金大地公司综合智慧零碳电厂单元EPC总承包项目, 提供储能电站设计、 合规性手续办理、设备供应、设备  安装调试、配套工程建设、工程保  险等投产运营前的所有工作,项目建设储能电站额定容量为132MW/963.478MWh,储能电站包括  但不限于:储能电站的设计、合规  性手续办理和施工、设备供应,工  程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设计及施  工、设备基础、电缆沟等土建工程, 铅碳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含电池  仓、逆变器、箱变、 EMS)、一二次 电气附属系统、通讯和视频系统、  储能电站接入系统工程(含线路和对侧改造) 、设备调试、竣工验收、并网试验等项目投产运营前所涉及的所有工作等。

首批设备进场 时间:2024 年 3 月 1 日前; 末批设备进场 时间:2024 年 6 月 1 日前;全容量并网时 间:2024 年 9 月 30 日前。 (暂定,具体 由发包人合同 签订时要求为准)

500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资料;

3.1.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

3.1.3 经营状况良好, 须提交最近 3 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递交文件截止 时间在 6 月 30 日及以前的提交前 4 个年度中连续 3 年度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 间在 6 月 30 日后的提交前 3 个年度报表,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告);

3.1.4 近 36 个月内(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月本项目释义均按此原则 ”)不 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并提供承诺;

3.1.5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提供认证证书;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 投 标 , 提 供 承 诺 , 以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通 过 天 眼 查查询投标人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信息为准;

3.1.7 没有纳入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黑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1.8 没有纳入“信用中国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1.9 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经济案件指单项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或累计金额达到 1 亿元及以上,提供  承 诺 , 以 招 标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查 询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公布信息为准;

3.1.10 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1.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单位原则上不超过 3 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制造及安装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储能系统集成商具有近 5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5 年-“本项目释义均按 此原则 ”)已完成至少 2 个 50MWh 及以上铅酸铅碳类储能电站建设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2.3 投标人应提供拟用于本项目的储能电池近 5 年内在铅酸铅碳类储能系统 中的供货业绩,累计容量不少于 50MWh。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 GB/T36280、GB/T 22473等相关标准的完整检测报告;

3.2.4 投标人应提供拟用于项目的 PCS 设备近 5 年内在电化学储能系统中的供 货业绩,累计不少于 30MW,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具备 CNAS 和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3.2.5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的, 需提 供任命文件或发包人证明材料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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