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苏国信沙洲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四批辅机设备、工程及相关服务(第二批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500kV GIS配电装置(重新招标)
标段2:燃煤智能机器人化验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重新招标)
标段3:风道安全阀(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500kV GIS配电装置(重新招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产品应具有不少于国内电力系统500kV断路器50个间隔及以上GIS设备投运业绩(以调试报告、投运证明时间为准,其中至少1台单机容量1000MW煤电机组),且这些业绩截止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20个间隔已投用2年以上。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2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2:燃煤智能机器人化验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重新招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投产的4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智能机器人化验设备成套供货安装并投运业绩。
2.2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供货范围清单;需提供成功运行的业绩清单表,注明用户名称、联系人、工程规模等;投标方业绩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应包括项目名称、机组容量、主要设备规模、工程完成时间、用户使用证明,缺少任意一项将被视作无效业绩;投标方提供的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应与提供的合同对应(用户与合同签订单位需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2.3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2.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3:风道安全阀(重新招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供货产品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2台10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锅炉风道安全阀的投运业绩,且每台机组防爆门不少于6个。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日17时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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