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兴达工贸道路运输及装卸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单位为:宁夏石嘴山兴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保证宁夏煤业各生产矿井生产所需物资,兴达工贸公司需适时将物资配送至各生产矿井供应站,现对物资运输服务委托专业运输公司进行实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招标范围为物资运输及装卸服务,共计一个标段。
序号 |
运距(公里) |
平均运距(公里) |
预估运输量 |
运输区间 |
备 注 |
1 |
10≤支护产品运距<100 |
50 |
35000(吨) |
兴达工贸公司分厂至宁夏煤业各生产矿井 |
含装车、卸车费 |
2 |
100≤支护产品运距≤300 |
180 |
46000(吨) |
含装车、卸车费 |
|
3 |
10≤液压支柱运距<100 |
60 |
6000(吨) |
不含装车、卸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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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维修液压支柱装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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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根 |
含装车费、卸车费 |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合同总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2.1.4项目地点:宁夏煤业兴达工贸公司分厂至宁夏煤业各生产矿井。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8辆(含8辆)合法有效的自卸车辆,其中:载重量≥10吨的自卸车辆不少于4辆;载重量≥20吨的自卸车辆不少于2辆;载重量≥32吨自卸车辆不少于2辆(不同载重量的车辆不重复计算)。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及有效的车辆《行驶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物资运输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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