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总图道路及竖向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华云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总图道路及竖向工程
2.1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总图道路及竖向工程
2.2项目类型: 施工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42万吨原铝生产系统及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铝业产业园区
2.5招标范围:华三项目场地区域内所有道路、人行道、各类硬化、场平等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总图道路及竖向工程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10年内(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1项单项合同在10000平米及以上道路施工业绩,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符合承包商HSE准入底线要求规定。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22日09:00至 2023年12月29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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