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12#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16#厂房、17#楼、一期地下室及地下车库)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郑州中部智慧港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中部智慧港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1#厂房、2#厂房、9#厂房、10#厂房、11#厂房、12#厂房、13#厂房、14#厂房、15#厂房、16#厂房、17#楼、一期地下室及地下车库)智能化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创新大道以东,绿梅街南。
2.3 建设规模:郑州高新区核心板块中部智慧港建设项目用地面积99549.288㎡,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24150.3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0482.43㎡,地下建筑面积为13667.96㎡。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1#厂房、2#厂房、9#厂房、10#厂房、17#楼、地下室、机房、室外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确保取得属地行业内市级优质工程奖,争创省级及以上行业内优质工程奖。
2.6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5.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年 12 月 25 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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