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协调控制优化及系统适应性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工业园区黄河东路482号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期限暂定50天,具体开工十几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3/21-QT-02601 |
协调控制优化及系统适应性改造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协调控制优化及系统适应性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DCS系统协调优化或DCS系统智能控制系统优化或DCS系统升级改造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招标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2-18 11:20到2023-12-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