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
1.4 邀请范围: 公开
1.5 项目所在地区: 贵州省六盘水市内盘州市
1.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及运输服务商,负责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爆物品的审批、储存、看守及运输等工作(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
任何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1
4.1 标段名称: 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及运输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8 16:00至2023-12-25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 ,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不含邮寄费用、平台服务费)
4.5 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同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危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2)联合体投标应满足: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危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担任。①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民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须提供承诺书)。②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民爆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③项目经理5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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