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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信靖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汽轮发电机、汽动给水泵组、碎煤机弹簧隔振系统及设备、原煤仓清堵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8     浏览:21    
核心提示:国信靖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一、招标条件国信靖江21
    
国信靖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国信靖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及相关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马洲发电有限公司/中煤靖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等环保装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8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灰库系统设备(ZZ066023583558/1)

标段2:空气压缩机设备(ZZ066023583558/2)

标段3:汽轮机旁路(ZZ066023583558/3)

标段4:高压加热器旁路三通阀(ZZ066023583558/4)

标段5:罗茨水环真空泵组(ZZ066023583558/5)

标段6:循环水系统拦污装置、隔断装置(ZZ066023583558/6)

标段7:循环水系统重锤式液压缓闭止回蝶阀(ZZ066023583558/7)

标段8:雨水泵组设备(ZZ066023583558/8)

标段9:循泵房起重设备(ZZ066023583558/9)

标段10:热力系统全保护空气自动加氧装置设备(ZZ066023583558/10)

标段11:汽水集中取样装置和主厂房化学加药成套设备(ZZ066023583558/11)

标段12:净水站原水预处理(加药系统和反应沉淀池)设备(ZZ066023583558/12)

标段13:净水站污泥脱水成套设备(ZZ066023583558/13)

标段14:直流屏及充电装置设备(含蓄电池组)(ZZ066023583558/14)

标段15:不间断电源(UPS)设备(ZZ066023583558/15)

标段16:阴极保护装置(ZZ066023583558/16)

标段17:汽轮发电机、汽动给水泵组、碎煤机弹簧隔振系统及设备(ZZ066023583558/17)

标段18:原煤仓清堵装置(ZZ066023583558/1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灰库系统设备(ZZ066023583558/1)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4个在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中应用的灰库系统设备投运业绩(以投运时间为准,含分包)。每个业绩的供货范围中均须同时包含干灰散装机和双轴搅拌机设备。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2:空气压缩机设备(ZZ066023583558/2)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品牌产品(螺杆空压机或离心空压机)应在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燃煤发电机组至少具有2个项目成功投运的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若出现相同授权,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投标的螺杆式空压机和离心式空压机应使用与制造商注册名称一致的品牌,不得使用制造商旗下的其他品牌。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标段3:汽轮机旁路(ZZ066023583558/3)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产品(汽轮机100%液动旁路)应具有不少于在4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中的投运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若出现相同授权,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标段4:高压加热器旁路三通阀(ZZ066023583558/4)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高加液动三通阀)应具有不少于在4台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中的投运业绩。

2.2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若出现相同授权,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标段5:罗茨水环真空泵组(ZZ066023583558/5)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罗茨水环真空泵组的投运业绩(含改造)。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6:循环水系统拦污装置、隔断装置(ZZ066023583558/6)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至少具有在2个电厂(电厂要求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中应用的循环水系统检修隔断、拦污设施的投运业绩,且运行状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7:循环水系统重锤式液压缓闭止回蝶阀(ZZ066023583558/7)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循环水泵配套的DN2200及以上口径的液控蝶阀累计不少于12台的投运业绩,运行状况良好,且已证明安全可靠(投标人提供承诺)。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8:雨水泵组设备(ZZ066023583558/8)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产品(雨水泵组)应具有不少于在2个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的供货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9:循泵房起重设备(ZZ066023583558/9)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A))(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至少有10台50t及以上桥式起重机安全投运业绩,其中有不少于4台用于国内电厂项目。

2.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投运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范围、供货清单、设备型号、交货日期、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4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0:热力系统全保护空气自动加氧装置设备(ZZ066023583558/10)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全保护自动加氧设备(空气介质)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1:汽水集中取样装置和主厂房化学加药成套设备(ZZ066023583558/11)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在2个电厂应用的加药系统设备投运业绩和在2个电厂应用的水汽集中取样系统设备的投运业绩(电厂要求为单机10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同一电厂项目多台同等容量机组按1个业绩计)。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2:净水站原水预处理(加药系统和反应沉淀池)设备(ZZ066023583558/12)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投产的4个6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同一电厂项目多台同等容量机组按1个业绩计)净水站反应沉淀池及成套设备投运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3:净水站污泥脱水成套设备(ZZ066023583558/13)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以投运时间为准) , 至少有2个在单台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上投运的污泥浓缩脱水系统设备供货业绩。

2.2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供货范围清单;需提供成功运行的业绩清单表,注明用户名称、联系人、工程规模等;投标人业绩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应包括项目名称、机组容量、主要设备规模、工程完成时间、用户使用证明,缺少任意一项将被视作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应与提供的合同对应,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2.3 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2.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4:直流屏及充电装置设备(含蓄电池组)(ZZ066023583558/14)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厂房的直流屏及充电装置设备投运业绩不少于2套(不同项目)或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厂房的直流屏及充电装置设备投运业绩不少于4套(不同项目),且运行状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投标人所投直流柜防护等级≥IP40,且此型号产品需获得权威质量监督部门型式试验报告。

2.4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5:不间断电源(UPS)设备(ZZ066023583558/15)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配套的不间断电源(UPS)设备投运业绩不少于2套(不同项目),且每套业绩UPS容量大于80kVA,业绩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投标人所投UPS品牌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安全级(1E级)的设备制造许可证和设计许可证。

标段16:阴极保护装置(ZZ066023583558/16)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单机容量66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合同业绩不少于2套(不同项目),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7:汽轮发电机、汽动给水泵组、碎煤机弹簧隔振系统及设备(ZZ066023583558/17)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台10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汽轮发电机弹簧隔振系统(含设计、供货)的投产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业绩的测试报告(进口弹簧及阻尼剂)须提供相关的报关单据支持;其中至少一个业绩须提供有限元分析报告)。提供的业绩必须运行情况良好,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8:原煤仓清堵装置(ZZ066023583558/18)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产品应具有不少于3台600MW等级及以上锅炉原煤仓虾米曲线防堵振动煤斗改造或新建项目运行业绩,且单台业绩改造或新建后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17时30分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标段1、标段5、标段7-标段11、标段15-16:1000元;标段4、标段6、标段12-标段14、标段17-标段18:2000元;标段2-标段3:3000元。下载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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