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东南 4km 处,南距西宁市 32.5km,在《西宁市大通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年)规划的能源材料产业园区的中部。
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 3×660MW 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项目整体进度:1 号机计划于 2023 年 06 月 15 日开工,2025 年 5 月 30 日机组 168 小时试运完成;2 号机于 2023 年 06 月 15 日开工,2025 年 07 月 30 日机组 168 小时试运完成;3 号机于 2023 年 06 月 15 日开工,2025 年 10 月 30 日机组 168 小时试运完成。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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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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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深 度处理及 循环水加 药系统 |
1 套 |
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 (Q=600t/h)及循环水加 药系统设备及附件(详见第 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青海省投 3 ×660MW“上 大压小”火电 机组项目总 承包项目”施 工现场招标 人指定位置 (车板交货) |
2024 年 03 月 01 日全部 货到现 场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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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 |
1 套 |
(1)火车车号识别与汽车 无人值守系统;(2)皮带入 厂煤、入炉煤采样装置、汽 车采样装置;(3)原煤样转 运系统;(4)机器人制样系 统;(5)自动存查样柜;(6) 气动传输装置;(7)标准煤 质化验室设备(含入厂煤化 验设备和入炉煤化验设备); (8)燃料智能化管控中心; (9)软件及信息安全;(10) 高精度电子皮带秤及自动 挂码校验装置、汽车衡。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 要求)。 |
“青海省投 3 ×660MW“上 大压小”火电 机组项目总 承包项目”施 工现场招标 人指定位置 (车板交货) |
2024 年 03 月 01 日全部 货到现 场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再生水深 度处理及 循环水加 药系统 |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 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产时间 为准)应具有至少 1 个同类型处理工艺(晶体造粒软化装置),并且单套出力不小 于 300t/h 的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的供货并成功投入运行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或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参数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投产证明材料 (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或项目单位盖章确认)、生产/投产日期及用户联系方式。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2 |
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 |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 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具有 2 个智能采制化系统的合同业绩(涵盖全自动采样或采样机改造、机器人 制样、自动输送、智能存样系统、机器人自动化验等)。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包 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参数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用户联系方式。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热线服务:上午 8:00-下午 22:00(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30(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