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5线(结古至隆宝镇段)道路沿线旧取土坑生态修复
工程询比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道215线(结古至隆宝镇段)道路沿线旧取土坑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编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国道215线(结古至隆宝镇段)道路沿线旧取土坑生态修复工程;
1.2
1.3
1.4项目资金情况:310万元
1.5项目概况:国道215线(结古至隆宝镇段)道路沿线旧取土坑生态修复工程;合计修复旧取土坑5处,恢复面积35431㎡,回填土方118391.6m³,种植土5313m³,撒播草籽35431㎡。(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6成交投标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一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招标范围:国道215线(结古至隆宝镇段)道路沿线旧取土坑生态修复工程;合计修复旧取土坑5处,恢复面积35431㎡,回填土方118391.6m³,种植土5313m³,撒播草籽35431㎡。(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工期:2024年03月01日-2024年05月31日
2.3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
(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三表一附注齐全;
(3)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相关业绩(需提供的资料以评分标准中要求为准);
(4)信誉要求: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5)其他要求:无。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2号楼5楼20505室(详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2号楼5楼20505室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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