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氧化铝、铁粉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3-ZB2199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氧化铝、铁粉公路运输服务项目共计3个标段,每个标段运输数量见标段信息,预计总量32万吨。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共3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山西吕梁兴县(山西华兴)到内蒙古包头市(包头铝业)散装氧化铝运输,装运方式:散装,一季度预计运量约7万吨,运输线路管控单位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标段二:山西吕梁兴县(山西华兴)到内蒙古包头市(包头铝业)袋装氧化铝运输+包头昆区到吕梁中阳铁粉散装运输。氧化铝装运方式:袋装,一季度预计运量约7.5万吨,回程配铁粉装运方式:散装,一季度预计运量约7.5万吨。氧化铝和铁粉一季度合计运量预计15万吨,运输线路管控单位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标段三:山西吕梁兴县(山西华兴)到内蒙古包头市(包头铝业)袋装氧化铝运输,装运方式:袋装,一季度预计运量约10万吨,运输线路管控单位中铝物流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本招标文件为标段二
2.1项目名称: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氧化铝、铁粉公路运输服务项目
2.2项目类型: 公路运输服务
2.3项目概况: 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本次3个标段运输服务招标,各投标人根据招标结果与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线路对应的管控单位和中铝物流网络货运平台管理单位三方签订并执行运输合同,采用网络货运平台车队模式运营。
2.4项目地点:见招标所在地区信息
2.5招标范围:招标人计划开展氧化铝和铁粉公路运输服务,2024年一季度预计总量32万吨。本招标文件为标段二。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2.7运输要求:
2.7.1 标段二 山西吕梁兴县(山西华兴)到内蒙古包头市(包头铝业)袋装氧化铝运输+包头昆区到吕梁中阳铁粉散装运输。装运方式:氧化铝为袋装,铁粉为散装。每月正常运量约6万吨,2024年1月运量约3万吨,运量需根据企业的生产需求调整,非完全均衡运输,运量需求较大时须根据运输计划保障运力,完成运输任务。
2.7.2 装运铁粉运输车辆严禁装运散装氧化铝,一经发现,考核1万元/次,并永久取消相应车辆装运资格。
2.7.3 装运袋装氧化铝前车厢及车底板必须清理干净,处理好易导致氧化铝破包的厢体内剐蹭物,未达到装车要求不予装车。
2.7.4运输车辆须按照中铝物流内蒙古有限公司规定的运输线路或约定好的运输线路行驶,运输周期须不超过约定时限,特殊情况须向中铝物流内蒙古有限公司报备。
2.7.5 保障运输货物安全,禁止出现盗货、换货、掺杂等影响货物安全和品质的行为。
2.7.6 在合同期内,该线路承运车辆更换比例应小于20%。
2.7.7 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一般货物履约保证金不低于在途货值的5%,折算后低于50万的统一按50万元缴纳。货值较高的货物,中标人应购买全额货物保险,并通过应付账款管控降低货损索赔风险。应付账款动态余额不低于在途货物价值的50%,特殊货物应达到100%。
2.7.8 购买运输货物保险,网络货运平台不统一购买。
2.7.9 运费结算周期:运输任务结束后,次月进行对账、开票后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固定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具备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输营运证》《货物运输营业税自开纳税人认定证书》。
(二)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1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自2020年开始平均年度营业额≥2000万元;自2020年开始至少2年实现盈利;最新(2022年或2023年上半年)财务报表资产总额≥2000万元;最新(2022年或2023年上半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60%。(提供符合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证明材料、经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从事运输业务原则上不低于3年,有长期稳定公路业务承接业绩和正在进行运输业务,2021年至今至少有5项类似合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200万元以上经济纠纷及因己方违约产生的法律风险,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拥有自有车辆和长期稳定可控车辆,自有货运车辆最低不得少于 10 辆,提供所有人为申报公司的行驶证;长期稳定可控车辆不得低于 50 辆,应提供对应的租赁合同(合作合同)和行驶证。签订相应中标线路的运输合同时,投标人须明确承接运输线路的车辆、司机等相关信息,在合同期内,该线路承运车辆更换比例应小于20%。
2.投标人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有国家交管部门规定的全部证照,保险齐全,车辆须按约定配置符合业务货物运输安全管控要求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实时车辆视频监控系统、车辆轨迹实时监控及异常报警系统,能够在公司网络货运平台或专用监管平台实现货物运输情况实时监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15至2023-12-25(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