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工程  设备  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    发电  项目招标 

110kV原铝Ⅰ回线63#塔迁改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5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请登录)2.2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招标范围或技术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请登录)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勘察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限或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文件价格(元)
山西铝业110kV原铝Ⅰ回线63#塔迁改工程 投标方负责国家电投山西铝业110kV原铝Ⅰ回线63#塔迁改工程所需要的铁塔、导线、地线及全部辅材;并负责土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并负责办理停送电、线路改迁手续等工作,负责施工垃圾的合规外运处理及地面绿化恢复等工作。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备件采购并到货,并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工期控制在60天内。 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服务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设备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含施工部分标段)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施工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5)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6)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山西铝业110kV原铝Ⅰ回线63#塔迁改工程 专项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试)电力施工许可三级及以上。
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至今财务报表
项目业绩:近5年至少有2个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线路新建或杆塔改迁业绩,并附带合同复印件。
(4)项目经理:近3年至少有1个110kV线路新建或杆塔改迁业绩;持有工程师或者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2月14日23:59至2023年12月20日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110kV原铝Ⅰ回线63#塔迁改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入网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