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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电缆拆迁及临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5     浏览:0    
核心提示: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电缆拆迁及临电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电缆拆迁及临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
 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电缆拆迁及临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电缆拆迁及临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建设资金已落实,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电缆拆迁及临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

2.3 招标范围: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电缆拆迁及临电工程,包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供电公司送电手续办理等工作;(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 最高投标限价:1154376.43元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类似供配电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需出具合同);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处于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包括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限制投标期内的处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需出具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行为。

①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投标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组织机构代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②法定代表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③项目经理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输入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8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

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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