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本项目主要负责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中心#2汽轮发电机组金属检测及金属技术监督,及热电中心主蒸汽及主给水管道支吊架检查、调整工作(含热态和冷态)。
2.1.1负责按DL/T 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和DL/T 438-2016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要求进行锅炉支吊架和#2汽轮机的金属监督检测。
2.1.2负责提交正式的金属监督检测报告。
2.1.3负责针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向招标人提出修复意见。
2.1.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1.5计划工期:2024年装置大检修期间完成,以招标人通知进场开始时间计算,汽轮发电机组30天内完成、公用系统12天内完成(日历天数,现场准备时间及支吊架热态检查时间自行控制,不计算在内),包括消除缺陷及隐患复检时间。
2.2、本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证书中检验项目至少包含GD2和RD3)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金属检测或金属技术监督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14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