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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电解海水制氯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 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电解海水制氯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1
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 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电解海水制氯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1138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福州)热电 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半岛东南端,东、南面向兴化湾,与牛屿、小麦屿等岛屿相对。国能(福州)热电 按4×600MW规划,一期已建设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工程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在一期次次氯酸钠酸钠发生间扩建一台次次氯酸钠酸钠发生器,相应扩建连续投药泵、酸洗废液池、酸洗废液泵及其附属设备。

交货

交货期:供货时间暂定为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到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201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电解海水制次氯酸钠系统(单套产氯量≥90kg/h)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信誉要求:/

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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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发布编辑:chnenergybi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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