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站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及客运综控室改造音视频记录远程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WZ-GZ2023-761)
上海站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及客运综控室改造音视频记录远程系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站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及客运综控室改造音视频记录远程系统, 该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招标工程量清单已编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站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及客运综控室改造音视频记录远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
2.4 工期:
整个项目要求在签订合同后20日(结合指挥中心改造装修进度)内完成。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具体的交货进度和工程进度计划。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1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或本项目授权代理商;
3.1.2许可及认证:投标产品须具备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具体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产品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近2年(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息化或智能化项目近2年(2021年至今)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或供货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
3.1.6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查询网页截图)
3.1.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产品不得含有未通过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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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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