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户用光伏项目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运维服务,招标人为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户用光伏项目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积极参与。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QDZB-2023070
2.2 项目名称: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户用光伏项目安装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运维服务
2.3 建设地点:全国范围内、具体建设地址必须通过招标人指定系统报审及书面同意。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开工相关手续办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接入及送出工程等(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负责收集项目信息并报招标人审核确定、协助招标人与农户签订租赁协议、项目落地后设备的生产、运输、保管、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及为保证具体项目能正常投运发电所必须的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等),发电运行及运行中的维修、保养、设备更换等与项目运行维护相关的一切工作;
2.5工期计划:安装工程施工期限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期限需要设定,但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有效期最晚为2024年12月30号前;运维期限共计25年,运维服务中标后签订25年运维期限的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期限内,每五年签订一次运维合同;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人发布的光伏工程技术规范;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相关单位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及运维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网上查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网上查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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