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
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常规岛及 BOP 不停电电源系统(DU02) 、220V 直流系统(DU02)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常规岛及 BOP 不停电电源系统(DU02)、220V 直流系统(DU02)采购”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廉江市,计划建造两台机组。
2. 招标范围
2.1 设备名称:常规岛及 BOP 不停电电源系统、 220V 直流系统
2.2 供货范围:详见以下内容:
表 1 常规岛及 BOP 不停电电源系统供货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500KV 开关 站 UPS 系统 |
2 台 UPS, 每台容量 10KVA |
套 |
1 |
|
|
采用双机双母线带母联 接线;全套系统的主 机、旁路、馈线可按 4 面屏柜设置 |
2 |
220KV 辅助 开关站 UPS 系统 |
2 台 UPS, 每台容量 5KVA |
套 |
1 |
|
|
采用双机双母线带母联 接线;全套系统的主 机、旁路、馈线可按 4 面屏柜设置 |
3 |
海水淡化厂 房 UPS 系统 |
一台 UPS, 容量为 50KVA |
套 |
1 |
|
|
设主机柜、旁路柜、馈 线柜各 1 面 |
4 |
UPS 系统软 件 |
|
批 |
1 |
|
|
满足工程需求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5 |
UPS 系统屏 柜间电缆 |
含通信、控 制、动力电 缆 |
批 |
1 |
|
|
满足工程需求 |
表 2-1 常规岛及 BOP 220V 直流系统供货范围
——直流系统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机组动力用 220V 直流电源系统 EDS5 |
2400Ah;每套 直流电源配 1 电 2 充,每套充 电器额定电流 240A |
套 |
2 |
|
|
每台机组 1 套 |
2 |
500KV 开关站直流 电源系统 |
600Ah;每套直 流电源配 2 电 3 充,每套充电器 额定电流 120A |
套 |
1 |
|
|
|
3 |
220KV 辅助电源开 关站 220V 直流电 源系统 |
500Ah ,2 电 3 充,每套充电器 额定电流 80A |
套 |
1 |
|
|
|
4 |
除盐水厂房 220V 直流系统 |
800Ah ,2 电 2 充,每套充电器 额定电流 140A |
套 |
1 |
|
|
|
5 |
蓄电池放电装置 |
220VV(兼容 型)1 套(放电 电流 220V 240A/220V 120A/220V 80A 可调节) |
套 |
1 |
|
|
且需要求提 供配套的连 接电缆、螺栓 及电缆小车 等附件 |
6 |
蓄电池在线监测系 统 |
每组蓄电池均需 配一台蓄电池自 动巡检装置 |
台 |
8 |
|
|
|
7 |
直流电源微机监控 装置 |
每组蓄电池均需 配一台微机监控 装置 |
台 |
8 |
|
|
|
8 |
绝缘检测装置 |
每组蓄电池配 1 套绝缘监测装 置; |
|
8 |
|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9 |
直流电源系统连接 附件/线缆,包括直 流屏柜间电缆、直 流屏柜与蓄电池组 间的电缆 |
|
项 |
1 |
|
|
|
表 2-2 常规岛及 BOP 220V 直流系统供货范围
——蓄电池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固定型排气式铅 酸蓄电池 |
2400Ah (每 组 108 只 2V) ;配汽水 重组阀 |
组 |
2 |
|
|
机组动力直流 EDS5 用,每台机 组 1 组蓄电池 |
2 |
阀控式密封铅酸 蓄电池 |
600Ah (每 组 104 只 2V) |
组 |
2 |
|
|
500KV 开关站 用;按南网要 求,这 2 组蓄电 池需采用不同品 牌 |
3 |
阀控式密封铅酸 蓄电池 |
500Ah (每 组 104 只 2V) |
组 |
2 |
|
|
220KV 开关站 用;按南网要 求,这 2 组蓄电 池需采用不同品 牌 |
4 |
阀控式密封铅酸 蓄电池 |
800Ah (每 组 104 只 2V) |
组 |
2 |
|
|
除盐水厂房用; 按南网要求,这 2 组蓄电池需采 用不同品牌 |
5 |
安装支架 |
|
套 |
8 |
|
|
含蓄电池组内的 连接条、连接电 缆、绝缘垫片、 等所有配件 |
特别说明:
1. 具体技术规格、数量等以本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为准,招标文件未明确的见技术图纸。 2.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附图、投标产品的性能特性和投标方的经验及投标方案,对本供货清单中的数量 认真核对、补充、完善,并自行计算各设备、材料及用量。投标完成后,在投标人进行详细设计和招标人进行设计审查过程中,若发现仍然缺少必要的设备、材料量将由投标方无条件补足。
3.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以能满足招标方安装、调试、运行要求为原则,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运 行相关的备件、技术服务和配合。所有备件的参数要求应与技术规范附件一致,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 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应由投标方免费补充,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并能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近 5 年(2018---2022 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 年(2020---2022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 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在集团范围内的招 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 5 年(2018---2022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 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 标段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