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规划在苏海图煤矿东排土场顶部台阶已修整治理、未生态恢复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工程示范,重点示范区域布置在东排土场+1280台阶东部边坡和顶部平台区域。主要内容包括:
1.平台:重点示范面积约63.6亩,覆盖基材分三层构建,总厚度为40cm。场地平整后,底部铺设10cm厚煤矸石颗粒垫层(粒径2~20mm),煤矸石基层上部铺30cm厚拌入改良剂后的黄河底泥,顶部面层喷洒抑尘保水剂。人工播撒灌木和草本种子,播撒密度1kg/亩;设置养护小路、灌溉管网等。
2.边坡:重点示范面积约105.5亩,采用“浆砌石拱形骨架+喷播+栽植灌木”方式进行生态修复,修复时面部喷播基材(5cm厚)所用土壤均为黄河底泥,底部覆盖基材(25cm厚)部分区域(24.6亩)所用土壤为改性黄河底泥,其他区域(80.9亩)所用土壤为开挖客土;设置草帘、灌溉管网、截排水沟等。
3.负责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黄河流域内蒙古段湖泊底泥污染控制与生态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有关工作内容:
(1) 协助搭建矿山堆填场稳定性与环境污染立体监测预警和监管平台,向项目有关科研单位及时提供现场工程地质及环境安全监测方面所需的技术资料。
(2) 示范工程实施体现河湖底泥生态化利用、矿山堆填场污染防治等创新技术,形成功能性矿山堆填场生态修复成套技术体系,满足底泥利用量、植被覆盖率、堆体安全的相关要求,以通过同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测评。
(3) 协助项目相关科研单位开展现场试验及监测工作,并配合提供科研单位完成规范/标准和施工工法、发明专利和科技论文所需的施工技术资料。
(4) 工程完成后,提供不同堆填场和湖泊底泥分类分级分策协同处理及应用推广模式,以满足通过科技项目验收为准。
(5) 协助业主提供示范工程所涉及的科技专项经费合理规范使用方案,并能通过科技项目的审计。
4.采购工程内容以提供的方案以及项目验收有关工作内容为准。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黄河底泥取用和改良,排土场整形覆土、固化、绿化、灌溉管路,铺设草帘等工程内容。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黄河流域内蒙古段湖泊底泥污染控制与生态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验收有关工作内容。
2.1.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 项目建设地点:乌海市乌达区苏海图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甲级)。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须含绿化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8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