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动车生产综合管理子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3-7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动车段动车生产综合管理子系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招标软件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及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异议、起诉及索赔;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近 2 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 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EMIS、PHM、TEDS、设备设施管理系统等系统的接口授权文件或可接入的承诺书,投标产品须满具备与EMIS、PHM、TEDS、设备设施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的能力;
3.1.5.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等级不低于CS3,或CMMI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登记不低于CMMI3级;
3.1.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局动车段有实际运用业绩,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至少1个该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复印件;
3.1.7履约信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2020至202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本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