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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320MW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7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320MW光伏发电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320MW光伏发电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3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32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海拔位于1100~1900m之间。场址中心坐标约为N26°32′24.38″,E101°30′32.44″。场地覆盖范围广,区域相对分散,地形以山地为主,坡度主要在10°~35°左右,局部地方较陡可达35°~40°。场址距攀枝花市区直线距离20km,工程场区附近有攀大高速、蓉丽高速、省道S217及乡镇道路,交通便利。

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320MW光伏发电项目拟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32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320.0028MWp,拟主要采用柔性支架。本项目拟以1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对应新建的220kV升压站,再以一回出线接至庄上变电站220kV母线侧。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电网的批复意见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名称为枝花市仁和区太平320MW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如下:

(1)勘察设计:包含220kV升压站、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等的勘察设计工作。

(2)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到货验收及保管: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除组件、逆变器以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全部设备(含组件、逆变器)材料的到货验收及保管。

(3)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①包含本项目施工前的“三通一平”施工【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含进场道路和各光伏厂区连接道路及地方改扩建道路等)、场地平整、渣场、料场等】,以及场区内涉及的电力、通信、输水管线的迁改和复建;

②220kV升压站的全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及调试、试运行、消缺、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等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任务;

③光伏场区(组件、逆变器、集电线路等)的全部建筑、设备安装及调试、试运行、消缺、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等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任务。

(4)其他:包含本项目的水保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建设期视频监控系统;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通过服务;配合业主办理建设手续、用地手续、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租地、地方关系等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协调费用。

本项目的组件、逆变器均由招标人负责采购。

2.3工期要求

2023年12月3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2024年6月30日前首批150MW并网发电,2024年9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③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具有电力工程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业绩要求①和②):

①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至少2项已完工或竣工的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完工或竣工证明);

②除满足条件①的业绩之外,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还应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使用柔性支架的光伏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业绩(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柔性支架规模的关键信息页)。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担任过3个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②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担任过1个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且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08时30分到2023年12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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