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计划总投资:480万元;
二、招标内容
1. 项目规模及范围: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建筑面积为22000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类型: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36个月,合同一年签订一次。(业主有权根据物业服务质量随时终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实施能力,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被诉讼及仲裁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不少于1例合同金额≥5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及增值税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及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不做要求),但增值税发票中体现的买卖双方的名称应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必须一致。业绩内容应包括服务内容、数量、用户名称及联系方式、签订时间等内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与投标文件格式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一致。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增值税发票中买卖双方名称应与合同中或中标通知书中各方名称必须一致。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逾期不再接受;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被诉讼及仲裁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6)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不少于3例的类似项目业绩。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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