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 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 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
2.1.1 本项目为包头化工2024年大检修塔、器、池等清理等临时用工服务:服务范围为包头化工2024年生产及大检修过程中各塔、器、池、罐等清理项目临时用工服务业务。主要内容包括:对各装置在正常生产及大检修过程中塔、器、池、罐的清理,如:MTO反应器、再生器、气化煤浆槽、污水系统、高盐水分盐结晶装置储罐和塔器、各装置雨水池等进行清理,共计约7000人工(详见第五章)。
2.1.2 清理完成的容器内应无剩余杂物且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将清理的煤浆等杂物运送至包头化工指定地点并按要求做好堆积、覆盖等工作。
2.1.3 所有清理、清扫工具(铁锹、扫把、钢丝刷、平板锹、雨靴、水衩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业主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如空呼、灭火器等)
2.1.4 其他要求:
(1) 现场文明施工,作业现场卫生干净整洁,工器具摆放整齐,作业人员需统一配置合格的劳保用品并正确佩戴。
(2) 作业前投标方必须认真接受招标人的安全及现场作业注意事项培训。
(3) 熟悉所操作的岗位职责和注意事项,具备应急能力。
(4) 现场作业标准化,工器具摆放整齐,严格按照作业票管理程序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野蛮作业,做好清理储罐的防腐及其他设施保护。
(5) 涉及搭设工作脚手架的由招标人负责提供。
(6) 投标人所雇用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无职业禁忌,作业人员入厂前提供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医院的合格体检报告;
(7) 投标方现场负责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作业票证办理及作业使用防护器具的能力;
(8) 每次清理工作完毕后要通知招标人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清理工作;
2.1.5 工作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中标人履行完毕义务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为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用工合同人数>2000人工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投标人的正式人员,提供相关证明(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从业资格证(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5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