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QT-291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 相关项目建造两艘6.5万吨散货船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煤矿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第一艘船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1日,第二艘船交船时间顺延不得超过3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4/16-QT-291701 华远星海运(天津) 建造两艘6.5万吨散货船项目 华远星海运(天津) 建造两艘6.5万载重吨散货船,包括船舶的设计、建造、装配、试验、检验、试航及交船、保修和相关技术资料和服务等。 (1)船舶参数: 主尺度名称 数值(约) 总 长 209.95m 两柱间长 206.55m 型 宽 34.80m 型 深 18.00m 设计吃水 11.70m 航 速 13.0kn 载 重 量 64700t 舱 容 量 86000m3 (2)主推进装置 本船配置1台主机,型号为MAN-B&W 6S50ME-C9.7-HPSCR Tier III,SMCR最大持续功率点为6238kW×86.7rpm,CSR功率点为4990KW×80.5rpm。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远星海运(天津) 建造两艘6.5万吨散货船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是根据《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评定为一级Ⅱ类及以上的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有已建造和在建船长大于150米或空船重量大于5000吨或主机功率大于6000千瓦的钢质船舶数量5艘(其中已建造完成船舶数量不少于2条)。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已建造和在建船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能体现船舶规格)、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合同内容。 (2)已建造完成船舶需提供交船文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交船文件扫描件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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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