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 溪洛渡水电站监控系统UPS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溪洛渡水电站监控系统UPS设备投运至今已超过10年,设备元器件出现老化等现象,严重影响监控系统上位机重要服务器等设备的安全运行。监控系统UPS设备作为监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起着关键作用,需要在监控系统自主可控改造正式开始前完成,为后续工作提供稳定的电源保障。
2.2招标范围
按照原负载功率采购不低于原负载功率的智能模块化高频UPS电源系统及旁路柜、进出线柜、配电柜。包含:
(1)控制楼UPS系统2个UPS主机柜、1个UPS旁路柜、4个配电柜、电池组换型改造;(2)大坝控制楼UPS系统2个UPS主机柜、1个UPS旁路柜、1个配电柜、电池组换型改造;(3)左岸副厂房UPS系统1个配电柜换型改造;(4)右岸副厂房UPS系统1个旁路柜,1个配电柜换型改造。
2.3计划工期/服务期/交货要求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共20个月,实施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总工期安排如下: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设备到货;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大坝UPS安装调试;
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完成控制楼UPS安装调试;
合同签订后20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项目竣工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UPS系统的制造商或集成供应商。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业绩中的一项。
1)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机2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或总装机1500MW及以上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UPS成套设备供货或UPS改造业绩,且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
2)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力调度集控中心或数据通讯中心单套UPS主机容量不低于20kVA的成套设备供货或UPS改造业绩,且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
(3)信誉要求:报价人未处于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近两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集成供应商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1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5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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