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主要使用于乌鲁木齐国盛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米东区煤层气区块示范工程电力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且取得三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具有GB/T24001(ISO14001:2004)体系认证和GB/T28001(OHSAS18001:2001)体系认证;上述体系论证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5)财务要求:须提供最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0项已完成的类似输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自2018年 1 月 1 日起,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
2)自2018年 1 月 1 日起,投标人有违法分包或转包记录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3)自2018年 1 月 1 日起,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相关承诺)
4)自2018年 1 月 1 日起,中标后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的行为;(提供相关承诺)
5)自2018年 1 月 1 日起,受到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过或类似处罚;(提供相关承诺)
6)自2018年1月1日起,所生产的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提供相关承诺)
7)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止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查询,若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招标人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招标。(提供网站截图)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截图)
9)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截图)
10)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关承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相关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7日08时00分00秒---2023年12月01日19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11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11时0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国盛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米东区煤层气区块示范工程电力线路建设工程总承包标段施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国盛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所辖的米东区块或其他作业点已完钻生产气井口建设配套的电力线路架设工程。架设安装10kv、400v电力线路、变配电柜、变压器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配套建设相关电气、监控设备等设施。
工期要求:总工期计划一年,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主要使用于乌鲁木齐国盛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米东区煤层气区块示范工程电力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1、乌鲁木齐国盛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米东区煤层气区块示范工程电力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内容主要包括供电电源、新建架空线路、变压器和配套配电箱至井场配电箱间低压电缆等施工内容的设计、政府报批、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等内容,实际工作量以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招标人在本项目中不提供任何设备及材料,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均由中标人按设计及国网公司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负责采购。设备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不应低于国网公司以及设计图纸的要求。在采购本项目所需设备、材料时,中标人需提供设备备选品牌,并承诺从中选取,设备品牌应为国内优质制造商,同时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3C认证)等相关资料,并随设备、材料同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并经业主代表、监理审核同意方可进入。未经招标方审核同意进入的,造成工程损失的,须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同时负责设备设施的试验及送电工作。
3、依据设计文件、相关规范以及国盛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所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征地、青苗补偿、作业带清理、临时便道修筑、基坑开挖及回填、立杆及金具安装、拉线、架空线安装、直埋电缆敷设、穿跨越施工、地貌恢复、用电(间隔、T接及配套自动化系统)手续办理、试验、送电调试、试验及竣工图编制、配合业主进行投产试运行等全部工程内容。
4、与工程有关的许可证办理、检测(监测)配合、单项工程报建及验收、政府及电力公司报建手续等所有工作。
5、其他相关内容,包括安全、地方协调、合格证办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且取得三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具有GB/T24001(ISO14001:2004)体系认证和GB/T28001(OHSAS18001:2001)体系认证;上述体系论证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财务要求:须提供最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0项已完成的类似输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自2018年1月1日起,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
2)自2018年1月1日起,投标人有违法分包或转包记录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3)自2018年1月1日起,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相关承诺)
4)自2018年1月1日起,中标后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的行为;(提供相关承诺)
5)自2018年1月1日起,受到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过或类似处罚;(提供相关承诺)
6)自2018年1月1日起,所生产的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提供相关承诺)
7)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止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查询,若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招标人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招标。(提供网站截图)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截图)
9)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截图)
10)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相关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相关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23年11月27日至 2023年12月01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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