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光伏发电公司2023年视觉识别系统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共和光伏发电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共和光伏发电公司负责,现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地点
项目概况项目:共和光伏发电 等4家单位(青海水利水电集团共和光伏发电公司、青海水利水电集团尖扎光伏发电公司、海南州青水光伏发电公司、德令哈聚能电力新能源 ),于2022年2月28日并购至黄河公司,依据黄河公司目视化管理规定需将机关及各厂站内部所有涉及“青海水电”logo及相关安全警示标识需更换为“国家电投”相关标识,使现场安全管理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达到整齐、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
1)青海省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园区(共和光伏、青水光伏)
2)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产业园(德令哈新能源)
3)青海省尖扎县尖扎滩乡(尖扎光伏)
4)共和光伏发电公司机关办公地(共和县沙珠玉电厂)
2.2 招标范围
更换共和光伏公司等四家公司厂站所有含有“青海水电”字样及logo的视觉识别系统。制作“国家电投”标识标牌;
1)在所有电站办公楼楼顶建“国家电投”企业标识;
2)更换所有电站大门企业名称;
3)更换厂站内外视觉识别系统标识牌;
4)更换机房等视觉识别系统;
5)更换生产区域视觉识别系统标识牌;
6)具体内容以附件视觉识别系统更换、制作清单为准。
2.2.1施工人员要求
因部分目视化更换及拆除、焊接工作涉及到高空作业,需持有焊接作业、高空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涉及高空作业项目时,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出具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名。
2.2.2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2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编
标段名称:共和光伏发电公司2023年视觉识别系统更换项目
3.1.1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2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经营状况良好;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3.1.6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标识、标牌制造企业;
3.1.7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标志标识牌制作安装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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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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