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烟风系统气流均衡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
2.2 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4年10月开始供货,#1机组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试运,#2机组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试运,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基于在线自动调节的烟风系统流场均衡技术在深度调峰特性下火电机组中的研究与应用,主要包括脱硝入口、除尘器入口、磨煤机冷热风混合入口、预热器入口、吸收塔入口、脱硝灰斗、水平易积尘烟道的浓度场的均匀技术研发,以及动态导流装置、磨煤机冷热风均布混合装置、粗颗粒灰脱除装置、全断面烟气混合装置、大分区烟气混合装置等装置的供货、安装指导、设备调试以及配合性能验收工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5/23-QT-01001 |
烟风系统气流均衡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技术服务 |
基于在线自动调节的烟风系统气流均衡技术在深度调峰特性下火电机组中的研究与应用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烟风系统气流均衡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方需具备电力工程调试一级(电源工程类)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1)至少1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烟道或风道流场优化的合同业绩(合同范围至少包含优化设计范围或优化调整试验范围)
2)至少1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硝喷氨优化的合同业绩(合同范围至少包含优化设计范围或优化调整试验范围)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29 10:41到2023-12-0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