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项目建设地点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石运行部厂区,站址中心坐标:东经 106°46"38.28",北纬 39°18"2.8″,利用30万吨技改项目屋面建设光伏电站,装机规模 1.859MWp,规划用地范围为场区内屋顶。项目站址周边紧邻华谊大道,对外交通便利。本工程电石技改分布式光伏项目为自发自用项目,1.859MW光伏组串根据建设位置共分为2个接入点,第一个接入点为电石技改厂区的1.771MW光伏通过一台10kV箱变升压后接入10kV开闭所10kV母线;第二个接入点为消防站综合楼屋顶88kW光伏通过逆变器直接逆变升压至380V后接入英力特消防站就地箱变内。10kV开闭所接入点无需扩建,有备用回路,可完成光伏接入;英力特消防站就地箱变内无备用回路,本期需进行扩建,产生电量可全额自发自用。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承包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技术规范书编制、设备和材料及备品备件采购、项目安全评价服务及评审(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出具对现有建构筑物结构验算报告、设备及电气及控制系统的安装、输电线路敷设、土建施工、安全标识标志、电气设备、电缆敷设、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技术培训、运行人员培训、质保期服务、工程进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验收等。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通过政府和电网及招标人的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等工作。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满足有关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规范标准。运行人员培训和验收及 EPC 项目总价所涵盖的全部工作。设备及材料采购:光伏站区包括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汇流箱、线缆、及终端头、场区视屏监控系统、支架、防雷接地、消防设施、彩钢屋面电站检修步道、光伏智能清扫机器人等。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整个接入工程及线路,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综自保护与通信设备、安防监控、负责接入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分公司生产信息系统的设备(含通信及电源系统、就地控制及数据采集设备)、设备标示标牌、安全标示、绝缘工器具、线缆、防雷接地、通讯、消防设施、不停电电源、备用电源等设备与自身设备、其他设备间所有连接材料,上述设备的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接卸、储存、保管、安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2)工程施工:光伏场区及接入线路工程。光伏场区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施工图标明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支架基础在内的所有材料、设备的安装,逆变器、箱变、直埋电缆、10kV 集电线路、汇流箱及光伏并网柜基础施工及安装;电缆敷设、彩钢屋面检修通道格栅、光伏智能清扫机器人及其轨道等。项目工程及接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施工临时设施、备品备件库、附属用房、变配电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全部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性埋件、防火封堵、消防工程等,以及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分系统试运、调试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试运行、达产达标、竣工验收、性能测试、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等。含过程中的原材料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量不少于30%。负责一体化管控系统设备安装、接线调试,负责接入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石运行部系统要求。
(3)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涉网试验工作;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保证通过项目验收:承包人负责项目防雷设计、施工和验收的通过;承包人负责消防设施的设计,负责全过程的实施和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招标人的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承包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前的运行管理本工程为EPC交钥匙工程,根据光伏发电的特点,并网方式采用分步并网。电站投运的相关安全措施、投运方案编写由承包人负责并报发包人和监理审核同意,设备带电的相关操作和组织工作、全部并网前运行管理和维护、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前所有消缺整改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2.2 其他:2.2.1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确定的开工报告中记载的日期为准。
2.2.2 项目建设地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项目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9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