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购置的1台重型平板车主要用于露天矿100吨级履带式设备的载运工作,道路条件相对较差,目前最大开采深度为180米,最大纵坡为8%;中标方须提供可在-35℃—42℃温度范围内正常作业的设备;中标方须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招标人进行设备试运和调试,并负责解决设备在试运行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及性能方面的问题;中标方须在设备验收前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整车安全性能的检验。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重型平板拖车 |
额定载重≥120吨 |
台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贺斯格乌拉牧场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含牵引车头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内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额定载重≥120吨平板车 (含“车头和平板”或“平板”)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额定载重等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