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名称:学院南路40号院食堂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0号院
名称:总部基地大厦食堂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8号楼。
公主坟大楼食堂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4段华能公主坟大楼
名称:昌平分公司食堂管理项目
座落位置: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2.2服务内容: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3服务期:二年。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昌平分公司、公主坟、40号院及总部基地管理处提供早、中、晚餐及客餐招待等餐饮委托管理服务。其中,总部基地大楼餐厅面积550㎡,日常就餐人员约150人;学院南路40号院餐厅面积345.62㎡,日常就餐人员约150人;公主坟大楼餐厅面积约942.79㎡,日常就餐人员约450人;昌平分公司餐厅面积约2299㎡,日常就餐人员约1000人,共需外包服务人员116人,包含总部基地管理处需外包人员15人,40号院管理处需外包人员16人,公主坟管理处需外包人员22人,昌平分公司需外包人员63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三个以上(含)食堂服务人数在500人以上的食堂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资格等级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09时起至2023年12月1日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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