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半岛东南端、江阴镇东南2.8km处。电厂一期工程已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5年4月28日开工,1#机组于2007年7月26日投产,2#机组于2007年10月16日投产。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按4×600MW规划,一期已建设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电厂在一期工程建设时总平面布置按一、二期工程装机4×600MW机组进行规划,厂区场地已按4×600MW规划容量一次回填形成。本期工程拟在一期工程厂址上向西扩建。本工程计划自2023年9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灌混凝土(暂定,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至第一台机组投产工期为20个月(暂定,以工程批复的里程碑节点工期为准),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与第一台机组间隔2个月(暂定,以工程批复的里程碑节点工期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为: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循环水取水工程施工工程公开招标。
工期:本标段工期为:2023年12月至2025年1月(暂定)。
F标段:取水工程
详见第六章图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及《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施工区总平面布置图》。
F标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与循泵房连接的现浇钢筋砼段引水箱涵以外的预制引水箱涵的制作、开挖回填和换填(含局部区域的静态裂解)、吊运安装以及引潮沟、明渠前池等建筑和开挖施工(含外运至卸泥点);取水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施工;防浪堤拆除、恢复施工、北侧挡砂堤改造、厂区围堰的拆除以及恢复;以及取水泵房临近海侧的其他工作内容。
对厂区排水口进行检测评估,判断排水口的掩埋、破损情况。
注:铬铸铁取水头的招标及制作(含工厂内防腐涂料喷涂)在本标段范围、铬铸铁取水头的现场组装、安装以及取水头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备的安装、取水头的现场补漆属于本标段范围。
与E标段分界:
以循泵房基坑内,与循泵房连接的现浇钢筋砼段引水箱涵连接海域方向的伸缩缝为界,伸缩缝由本标段施工。E、F标段在开挖回填区域有重叠,考虑有重叠的开挖部分由先施工的E标段完成;有重叠的回填部分由后施工的F标段完成。若现场实际情况有变化可酌情调整。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 |
范围 |
主要内容 |
1 |
A |
#3机组建筑安装,220kV配电室、集控楼、全厂综合管架及地下管网、灰库,全厂物资代保管。 |
包括#3机组主厂房建筑工程汽轮机间、除氧煤仓间、锅炉间建筑,集控楼建筑,#3炉后建筑物(不包含烟囱),全厂综合管架建筑。220kV配电室,灰库建筑安装,部分公用系统的建筑安装(空压机系统,精处理与再生系统、汽水取样系统及炉内加药系统、机组排水槽等)。#3机组热力系统、辅助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的安装。全厂物资代保管。供热首站。#10皮带延长的设备安装。 |
2 |
B |
#4机组建筑安装,烟囱建筑安装,厂内永久道路及进厂路。燃油管区拆除及小油罐还建。全厂特殊消防(包含消防验收)。 |
包括#4机组主厂房建筑工程汽轮机间、除氧煤仓间、锅炉间建筑,#4炉后建筑物。#4机组热力系统、辅助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的安装。包括烟囱建筑工程(包括烟道支架基础),烟囱照明、接地安装。厂内永久道路及进厂路。燃油管区拆除及小油罐还建。全厂特殊消防(包含消防验收)。 |
3 |
C |
五通一平 |
包括施工场地规划建设 |
4 |
D |
全厂桩基 |
全厂桩基施工 |
5 |
E |
循泵房、循环水及排水管道 |
次氯酸钠制备车间、循环水泵房、循环水及排水管道、虹吸井等建筑安装 |
6 |
F |
取水工程 |
现浇钢筋砼引水箱涵以外的预制引水箱涵、引潮沟等土建和安装施工;取水设备的采购、安装施工 |
7 |
G |
煤场封闭 |
干煤棚网架封闭改造 |
8 |
H |
水岛EPC |
包括锅炉补给水、原水、工业废水、循环冷却水、含煤废水、生活污水等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辅助加药系统的设计、设备、施工、调试。 |
9 |
I |
脱硝EPC |
脱硝EPC |
10 |
J |
噪声治理EPC |
全厂噪声治理深度设计、施工及验收 |
11 |
K |
脱硫特许经营(含废水零排放) |
脱硫特许经营(含废水零排放) |
12 |
L |
厂前区、侯班楼 及永临结合宿舍楼 |
厂前区、侯班楼 及永临结合宿舍楼 |
13 |
M |
全厂绿化 |
二期扩建相关的厂区绿化 |
14 |
N |
厂外原水管 |
厂外原水管 |
15 |
O |
启动调试 |
全厂(不含脱硫)设备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 |
标段内如有施工范围不明确的部分,由招标人统一协调指定施工单位,投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3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取水(或排水)施工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取水(或排水)的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