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东北面6km的上坝村,距离赣县和赣州市城区分别为14km和19km。电厂北距323国道及京九铁路2km,东邻贡江,厂址东北面4km处为赣县火车站。
2.2 规模:一期2350MW、二期21000MW;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招标供货范围为2024年度机组SCR脱硝装置使用的液氨。采购计划量暂定为1000吨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采购为准,不保证足额兑现。液氨实际供应数量达到预估数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合同。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6 结算:
结算金额按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采购数量乘以结算单价(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价,调价方法:参考“卓创咨询”(http://www.sci99.com/)中合成氨(99.9氨含量)价格指数进行调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7交货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茅店镇上坝村华能秦煤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8交付期:2024年2月1日起,以甲方通知送货时间为准,至2025年1月31日结束。供货方接到采购方通知送液氨后,必须于48小时内送到买方现场(规定08:00~14:00到厂,其它时间非特殊情况不进行液氨卸车)。如由于特殊情况需延迟送货到现场,必须提前24小时告知买方,在应急情况下,供货方必须配合采购方要求,有随时或连续送液氨进厂的能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有3项及以上液氨销售业绩(同一需求企业以1个自然年统计的量作为一项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保留数量的供货范围表等能够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非生产商,必须提供由生产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3.2.3投标人需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无危化品运输资质,可以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但必须提供相关委托协议以及被委托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如生产厂家与代理商(经销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必须提供液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有授权期限,须涵盖供货期,授权书上须注明本项目名称,禁止转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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