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1)整体项目概况:“绿港氢城新材料”项目范围广、体量大,为全力推动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见效,已率先启动4个项目: 沧州“绿港氢城”大基地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国能沧州“绿港氢城”9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期)、十万吨/年绿氨项目、国能国华沧州“绿港氢城”400MW风电项目,以上项目均已取得建设指标。
(2)40万千瓦风电项目概况: 国华沧州“绿港氢城”400MW风电项目主体为国华汇能(北京)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纳入河北省发改委2023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立项、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全面推进中;经对风电项目选址踏勘,选出符合建设条件的风机机位68个、升压站2个。
(3)109万千瓦光伏项目概况:109万千瓦光伏项目包括 沧州“绿港氢城”大基地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和 沧州“绿港氢城”9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期),项目主体均为国华(沧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两个光伏项目正在开展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其中 沧州“绿港氢城”大基地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已纳入国家第三批新能源大基地正式项目清单中,项目选址位于海域,线路计划接入沧州北,但河北南网目前申报了另一方案,方案通过后计划接入宣惠河站; 沧州“绿港氢城”9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期)已纳入河北省发改委2023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选址位于海域并在油气开采区,线路计划接入德润站。
2.1.2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项目风电、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负责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项目4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风电项目”)及109万千瓦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的现场踏勘及初步选址,形成风电项目(含储能)初步的机组分布方案和光伏项目(含储能)初步的阵列方案设计;
(2)全面收集风电项目(含储能)及光伏项目(含储能)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风、光资源,当地地形、地质、气象、水文、人文、通讯、电网、造价信息、法规政策等;
(3)对风电项目(含储能)及光伏项目(含储能)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方案的设计,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方案应对项目建设条件、电网接入条件、风光资源数据(含分析)、风险因素调查分析以及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及社会效益分析等内容做细致的评估、比选、经济评价、计算、分析,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内部项目立项、投资决策阶段的相关要求,遵照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各项环保、节能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及最新标准的要求,且应结合项目实际,选择先进、成熟、适当的工艺;
(4)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一)风电项目(含储能)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风资源分析、工程地质与水文评价、风电机组选型和发电量计算、电气相关设计、工程消防设计、土建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智能化设计、工程设计概算、财务评价和社会效果分析、节能降耗分析等内容专篇以及储能的容量、选址、接入分析。
(二)光伏项目(含储能)报告内容主要包含:光资源分析、工程地质与水文评价、光伏组件选型和发电量计算、电气相关设计、工程消防设计、土建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智能化设计、工程设计概算、财务评价和社会效果分析、节能降耗分析等内容、专篇以及储能的容量、选址、接入分析。
《光伏项目+储能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除满足原光伏项目预可研相关要求外,还需将其与《绿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合稿,终稿需满足立项要求。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深度要求,投标人需协助招标人在进行内部立项时,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立项评估报告及立项所需生产运维专篇、风险评估专篇等材料,配合过程中报告的修编完善工作,直至取得国华投资公司立项批复;
(5)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深度设计,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编制:
(一)风电项目(含储能)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风资源分析、工程地质与水文评价、风电机组选型和发电量计算、电气相关设计、工程消防设计、土建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工程设计概算、财务评价和社会效果分析、节能降耗分析等章节、专篇以及储能的容量、选址、接入分析。
(二)光伏项目(含储能)报告内容主要包含:光资源分析、工程地质与水文评价、光伏选型和发电量计算、电气相关设计、工程消防设计、土建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工程设计概算、财务评价和社会效果分析、节能降耗分析等章节、专篇以及储能的容量、选址、接入分析。
《光伏项目+储能可行性研究报告》除满足原光伏项目可研相关要求外,还需将其与《绿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合稿,终稿需满足投决要求。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项目初设的深度要求,投标人需协助招标人在进行内部投资决策时,编制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和电网公司审查,并通过国华投资审查,出版可研报告收口版(含概算和经济评价),直至取得项目最终的投资决策批复;
(6)投标人负责组织参加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会议,并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编制人员参加会议,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预可行性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编完善,并提供 国华投资立项及投决各阶段审查的技术配合;
(7)投标人需配合本项目初设阶段可研报告的修编工作,在初设阶段可研报告的修编工作中,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的数据和信息,以便于初设阶段的分析和评估。投标人需要与项目团队进行密切的沟通和交流,以确保初设阶段可研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体容量400MW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合同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体容量400MW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