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水库淹没影响区(行政许可决定书失效重新申报)项目使用林地技术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主源足木足河与次源绰斯甲河汇口以下2km处,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和金川县境内,上游与规划的卜寺沟电站尾水相接,下游与金川电站水库相接,为大渡河干流规划调整22个梯级的第5个梯级电站,也是干流上游的控制性水库电站工程。电站安装4台50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年均发电量77.07亿千瓦时。电站枢纽由拦河坝、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死水位2420m,总库容27.32亿m3,调节库容19.17亿m3,具有年调节能力。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电站7月份预留最大防洪库容6.63亿m3,相应水位2480m。
2016年11月,原国家林业局以林资许准[2016]438号同意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项目水库淹没影响区使用林地1660.3548公顷。原林地范围内林地未转征为建设用地。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规定,原行政许可决定书已失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已失效而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但确需继续使用该林地的,应当重新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手续,符合使用林地相关政策。
2.1.2招标范围
负责编制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水库淹没影响区(行政许可决定书失效重新申报)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基本草原的需负责规划调整)、根据采伐需求编制采伐作业设计报告(不包括岷江柏、红豆杉)、拟占用征用林地/草地各项补偿费用计算、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协助建设用地报批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依据明确的工作范围,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外业调查工作,确定林(草)地地类界线、面积、权属、林种、蓄积等指标。
主要成果包括:
1. 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水库淹没影响区(行政许可决定书失效重新申报)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基本草原的需负责规划调整);
2. 采伐作业设计报告(不包括岷江柏、红豆杉);
3. 拟占用征用林地/草地各项补偿费用计算书。
做好县、市(州)、省(自治区)各级林草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林(草)地报件工作,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
配合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参与勘测定界范围确定,提供淹没区林地范围、林地批复等工作。
2.1.3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3个月,计划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电站项目征占用林地(或草原)用地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林业相关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参与过水电站项目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报告编制人员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3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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