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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谢屯陆上风电项目施工风电场区建安施工、220kV升压站施工、35kV集电线路施工、场平、道路等辅助建安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4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项目名称:大连瓦房店谢屯陆上风电项目项目业主:大连聚风电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立项情况:已完成项目资金来源:20%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大连瓦房店谢屯陆上风电项目

项目业主:大连聚风电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20%自筹,其余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南侧的谢屯镇、泡崖乡等区域内。

整体建设规模:本工程装机容量为 200MW,拟安装 5000kW 风力发电机组 40 台,新建升压站一 座,装配 100MVA 有载调压主变压器 2 台。

工期要求:本项目要求 2024 年 5 月 10 日前完成首台风机承台施工,2024 年 9 月 20 日前完成首 台风机发电,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全部风机并网发电。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经业主批准、监理 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预计服务期

信息服务费

(元)

 

1

 

D23-01 大连瓦房

店谢屯陆上风电项 目施工标段一:风 电场区建安施工

新建 200MW 风电场区建安工 程(位置见附图) ,设备材 料仓储运输,设备安装与调 试,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的

2024 年 5 月 10 日 前完成首台风机承 台施工,2024 年 9 月 20 日前完成首

 

1000

 

 

 

 

发、送、变电系统调试运行、 征地协调、工程验收、工程 创优等工作。

配合建设方施工范围内的征 地协调(包含永久征地及临 时征地) ,负责施工措施临 时性用地、长期租地用地协 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详见第七章<发包人要求>。

台风机发电,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完 成全部风机并网发 电。

 

 

 

 

 

 

 

2

 

 

 

 

 

 

 

 

 

 

D23-02 大连瓦房

店谢屯陆上风电项 目施工标段二: 220kV 升压站施工

升压站建安工程、设备材料 仓储验收、设备安装与调试、 升压站运行调试、工程验收、 征地协调、工程创优等工作。

配合建设方施工范围内的征 地协调(包含永久征地及临 时征地) ,负责施工措施临 时性用地、长期租地用地协 调、补偿及相关手续办理等 工作详见第七章<发包人要 求>《工程承包范围》

 

 

2024 年 9 月 15 日 前升压站受电

2024 年 9 月 20 日 前首台风机并网

2024 年 12 月 20 日 前全部风机并网

 

 

 

 

 

 

1000

 

 

 

 

 

 

 

 

3

 

 

 

 

 

 

 

 

 

 

 

 

 

 

D23-03 大连瓦房

店谢屯陆上风电项 目施工标段三: 35kV 集电线路施 工

风场区域集电线路相关设计 工作;集电线路建安工程、 设备材料仓储运输、设备安 装调试、工程验收、征地协 调及补偿、运输道路沿途杆 塔迁移改造、光纤环网的敷 设、安装及调试、工程创优 等工作。

配合建设方施工范围内的征 地协调(包含永久征地及临 时征地) ,负责施工措施临 时性用地、长期租地用地协 调、补偿及相关手续办理等 工作

详见第七章<发包人要求> 《工程承包范围》。

 

 

 

 

 

 

 

2024 年 10 月 15 日 前完成集电线路施 工

 

 

 

 

 

 

 

 

1000

 

 

4

 

 

D23-04 大连瓦房

店谢屯陆上风电项 目施工标段四:场 平、道路等辅助建 安施工

道路设计、场坪道路施工、 现场用地协调、补偿及相关 手续办理等工作。详见第七 章<发包人要求>第四节<工 程承包范围>。

2024 年 10 月 15 日 前完成本标段施工

2024 年 12 月 20 日 前全部风机并网

 

 

1000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D23-01 大连

瓦房店谢屯 陆上风电项 目施工标段 一:风电场区 建安施工

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在专业技术、施工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3) 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财务要求:

1) 投标人信誉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业绩要求:

具有近 5 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完成至少 2 个及以上单个容量不 低于 50MW 的风电项目建安工程竣工业绩(业绩材料应包含合同首页、技术参数页/ 施工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或并网等证明文件) 。

4、项目经理资格:

1) 须为投标人在编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提 供资格证明文件;

2)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3)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5、其他要求:

1) 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近 36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列为承包商安全 管理“黑名单”;

3) 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况;

4)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独立法人企业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 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2

 

D23-02 大连

瓦房店谢屯 陆上风电项 目施工标段 二:220kV 升压站施工

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在专业技术、施工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3) 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 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信誉、财务要求:

1) 投标人信誉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业绩要求:

具有近 5 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完成至少 2 个 220kV 及以上升压 站工程竣工业绩(业绩材料应包含合同首页、技术参数页/施工范围页、签字盖章 页、竣工验收或并网等证明文件) 。

4、项目经理资格:

1) 须为投标人在编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提 供资格证明文件;

2)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3)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5、其他要求:

1) 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近 36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列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 管理“黑名单”;

3) 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况;

4)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独立法人企业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

6) 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 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

 

 

 

 

 

 

 

 

D23-03 大连

瓦房店谢屯 陆上风电项 目施工标段 三:35kV 集电 线路施工

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在专业技术、施工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3) 若投标人单独投标,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 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其中施工单位须具有 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设计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信誉、财务要求:

1) 投标人信誉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业绩要求:

具有近 5 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完成至少 2 个 35kV 及以上集电 线路工程竣工业绩(业绩材料应包含合同首页、技术参数页/施工范围页、签字盖

 


 

 

章页、竣工验收或并网等证明文件) 。

4、项目经理资格:

1) 须为投标人在编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提 供资格证明文件;

2)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4)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类似工程设总且具有类似工程项 目设计经验。

5、其他要求:

1) 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近 36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列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 管理“黑名单”;

3) 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况;

4)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独立法人企业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

6) 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 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4

 

 

 

 

 

 

 

 

 

 

D23-04 大连

瓦房店谢屯 陆上风电项 目施工标段 四:场平、道 路等辅助建 安施工

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在专业技术、施工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3) 若投标人单独投标,则投标人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风 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其中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其中设计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 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信誉、财务要求:

1) 投标人信誉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完成至少 2 个风电项目类似工 程施工业绩。(业绩材料应包含合同首页、技术参数页/施工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等证明文件)

4、项目经理资格:

1) 须为投标人在编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及安全 B 证;

2)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4)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类似工程设总且具有类似工程项 目设计经验。

5、其他要求:

1) 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近 36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列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 管理“黑名单”;

3) 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况;

4)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独立法人企业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

6) 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 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 。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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