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制安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焊割气气体一批,用于机械制造厂制作加工使用,由项目自有资金或融资方式进行本次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机械制造厂位于安康市汉滨区,主要承建钢结构加工制作。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机械制造厂所需氧气二氧化碳一批。
3、采购数量: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机械制造厂所需氧气二氧化碳一批,总需求数量16000瓶。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氧气 | 净重量不少于15kg | 瓶 | 10000 | |
2 | 二氧化碳 | 气压不低于10Mpa,纯度不低于99.5% | 瓶 | 6000 |
注:以上表中数量为本次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
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如无法满足我方到货时间,请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注实际到货时间或备货时间,未标注一律按照满足招标文件时间进行评标,如投标人中标后未按照我方要求进行供货,招标人会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买方需求,分期分批供货到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机械制造厂指定地点。
5、交货
6、质量要求: 本招标文件所指标准或规程为最新版。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相似供货业绩,近 3 年内(2020年-2022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附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总金额清晰可见,如无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也可附具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原件扫描件);应具有供应、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财务状况: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