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青浦研发中心学员通勤班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402500元(每年含税价),招标人为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勤车租赁(详见通勤班车需求表)
1、最高限价及服务期:不超过402500元(每年含税价),由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3年有效,本项目以单价为计价标准,以实际发生次数结算。
2、提供紧急预案。
3、付款方式:本项目按月度方式付款,招标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付款。
4、通勤车线路: 上午8:10上海市青浦区汇金路17号线地铁站至东航技术应用研发中心二号门,下午16:30原路返回,单程约4公里左右。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45座大巴空调客车,具体用车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范围: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青浦研发中心学员通勤班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
2.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被招标人暂停资格且仍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省际或市际道路运营许可)复印件。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8.2020年至2023年每年都需要具备至少一项通勤班车业绩。
9.投标人没有行贿犯罪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法人代表有无“行贿”和“对单位行贿”类别的查询结果页面为准,该查询结果页面须打印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网站左上角含日期,查询结果2个月内有效)作为有效依据。
10.投标人须至少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10辆具有营运资质的自有车辆并匹配相应数量驾驶员常年投入到本项目,全部车辆必须具有上海牌照。
1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的具体时间与方式
1发售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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