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如东4个风电场项目更新升级工程项目水保洪评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4个项目分别为:江苏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更新升级工程(292MW)、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工程更新升级工程(58MW)、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项目更新升级工程(242MW)、如东风电项目三期(150兆瓦)工程更新升级工程(292MW)。招标人在定标后将使用该4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如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分别签订4份服务合同。
更新升级机组范围:如东县境内的159台单机容量为1.5MW的GE老旧机组,按微观选址成果予以更新升级机位。项目接入系统批复尚未取得,位于南通市通州湾的老旧机组予以保留,不在本次服务范围。
2.1.2招标范围:项目海陆分界线调查,政府堤防设施性质调查(一道海堤、挡潮堤等性质确定);水利设施红线调查;水土保持专项方案编制、监测、验收;防洪影响报告编制。相关申请申报材料准备。相关评审、会务及报批工作;向采购人提供所有相关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自行踏勘、查阅政府材料,依据风机用地性质、海堤性质确定项目服务方案。如:确有需要,依据不同海堤性质,分别编制报告并分别评审,向不同的审批单位申报。由此产生的调查、资料提取、报告编制、会务等费用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计划工期:
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方案编制完成日期:2024年2月1日;
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方案监测完成日期:4个项目计划完成日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按招标人实际工程施工进度确定;
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完成日期:4个项目计划完成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按招标人实际工程完工验收进度确定;
防洪影响报告编制完成日期:2024年1月30日;
防洪影响报告评审、批复(备案)完成日期:2024年1月30日;
报告编制完成时间不得顺延,因项目核准文件等支撑性材料取得的时间问题,相关评审工作完成时间,可以经招标人批准顺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