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工程  设备  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    发电  项目招标 

宁夏电力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型光伏电站清扫巡检一体化无人驾驶车研究及示范应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0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国能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型光伏电站清扫巡检一体化无人驾驶车研究及示范应用服务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国能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型光伏电站清扫巡检一体化无人驾驶车研究及示范应用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宁东光伏基地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项目总占地面积42994 亩,光伏场区总体呈南北走向分布,由南向北划分为3个地块,分布于梅花井矿区、石槽村矿区、红柳矿区,东侧紧邻宁东欣润光伏电站,南侧约3.5km为乡道326,西侧紧邻鸳冯路,北侧约4km 为高速G20、国道G307,场区中南部狼南线由东向西穿过,项目对外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国能宁东光伏基地幅员辽阔,地处毛乌素沙漠地带,风沙造成的发电损失大,光伏组件清洗问题突出。人工清洗难度大效率低成本高;现有自动化、智能化清洗装备对场站地形支架和组件安装要求高,无法适应复杂地形下随坡就势的光伏场站布局方式。

2.1.2招标范围:依托宁东光伏基地,研发一款适用于大型沙戈荒光伏电站清扫巡检的一体化无人驾驶车(以下简称为新型光伏清洁机器人)。该机器人搭载多种传感器、高性能运算单元及先进自动驾驶算法,具备自主避障、自动返航、自动充电能力;利用机械臂及电动滚刷自动执行日常清扫任务,并防止面板磨损;在清洁的同时通过搭载的双目摄像头完成光伏板巡检工作,提升现场设备缺陷检测能力。机器人可并入智慧场站管理系统统一调度管理,实现任务派发、工作调度、手动接管等。针对以上当前清洁机器人的现状和问题,为实现大规模大基地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光伏板清洁,特别是在荒野、沙漠这些污染程度较为严重的区域,同时考虑环境地面特征、成本收益,兼顾巡检检测,本项目特提出研究一种基于视觉导航的新型清洁巡检机器人,该机器人利用电池作为动力,通过履带式底盘搭载可活动调整机械臂,机械臂安装清洁旋转毛刷进行光伏板清洁、安装红外热成像及可见光双目摄像头进行光伏板缺陷巡检,同时建设机器人充电基站,保证机器人无电时自动返回基站充电及维护。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电动履带式整车底盘技术,可实现在荒野、沙漠、丘陵、草地等电站地面的行走、爬坡、越野等机动性能;

(2)基于激光雷达、GPS-RTK、视觉等户外自动驾驶的融合技术;

(3)基于视觉的恶劣路况车体自平衡技术;

(4)多传感器融合的清洁毛刷压力检测及机械臂调整技术,保证无损伤光伏面板;

(5)任务派发、自主返航、自主充电等智慧化一站式管理技术;

(6)户外沙地使用的防水防尘及可靠性技术;

(7)红外热成像及可见光双目巡检及缺陷诊断技术。

2.1.3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能宁东复合光伏基地。


2.2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1)研制2台可自动驾驶的光伏清洁巡检机器人和2台充电基站,进行国能宁东光伏基地光伏组件清洁、巡检等工作。

(2)机器人可实现自动驾驶、自主避障、爬坡、过坎、自动返航、自动充电等。

(3)清洁毛刷在清洁光伏板的同时,可根据接触压力反馈等自主调整活动机械臂。

(4)机器人机械臂搭载热成像及可见光双目摄像头,在清洁的同时完成光伏板巡检工作。

(5)机器人管理可并入智慧场站管理系统,实现任务派发、工作调度、手动接管等。

(6)科技成果:申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4项以上。

2.3 项目总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4 年08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智能清扫相关项目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智能清扫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6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入网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