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制粉系统维护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经济开发区华电路东侧。
2.2 项目规模:2*660MW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方通知进厂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136/17-QT-23701 |
制粉系统检修维护项目 |
负责为#1、#2机组(660MW)锅炉制粉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抢修、小修、设备消缺、渗泄漏消除、设备清灰保洁及满足并达到华电集团公司优秀发电企业、五星级企业标准和7S创建等(不含磨煤机滚动性大修及上级公司批复的技改和非标)。 |
200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2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制粉系统检修或维护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首页、签字页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08 15:30到2023-11-15 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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